想离职又不知道该不该离职?
可以问自己下面三个问题,如果有满意的答案,即便离职也无所谓。
问题一:除了钱以外,自己目标是什么
不少职场人,因为钱少而离职,这样是思考无可厚非,不过仅仅是因为钱的话,那离职短期内也许会成功,但最终还会陷入离职的困局。
虽说谁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在一个地方直到退休,但至少频繁跳槽,无形中是在反复消耗自我,毕竟新的工作总会有个重新开始的阶段。过渡期也许很短,但是频繁跳槽的话,这消耗掉的时间,会逐渐累加。
有些人这时会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哪有一成不变的目标。其实,目标的作用不在于不能改变,而是当你发现自己迷路时,“指南针”能将你拉到原来的轨道上。
钱是让你走出森林的最终目标,但实现赚钱的这个方向一定要清晰,否则离职之后,只能在一段时间内改善,但最终还是会陷入困局。
问题二:个人还是组织,必须要搞清楚
作为考虑离职的人来讲,离职只是一个开始。离职之后是跳槽,还是创业,又或者是做一个自由职业者,可以选择得很多,但是选择个人还是组织,这个问题必须考虑清楚。
如果是跳槽,无非是从一个平台跳到了另一个平台,随着自己的逐渐融入,度过适应期之后,必然会出现各种的麻烦,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麻烦,毕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至少还有集体这个依托。
所以,离职时要考虑,选择个人还是组织和重要,这决定了你未来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将要面对的事情。一个人当失去组织时,就像无根浮萍一样,焦虑也在压力下逐渐加速。
问题三:后劲是否足够,坚持到什么程度
考虑离职,就在考虑结束过去,开启未来的一个过程,不要靠着一身蛮力,所谓的激情就能成功,确实有人在这种状态下获得了成功,但大多数人都在激情消退时,受到挫折时放弃。
开启新的历程,就像做生意一样,并不是手里有点钱,就能创业成功,虽说启动资金重要,但后续资金更为重要,总会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与各种的困难,这个后劲就相当于后续资金。
成功不容易,无论是跳槽,还是创业,又或者是自由职业者,都必然会经历一段至暗时刻,这个阶段就需要你后劲,有多少后劲,能坚持到什么程度,给自己一个客观的评价。
离职注意事项:
1、劳动者尽量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报告,写明预计离岗的时间,原则上提前30天为好。
2、签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可能引发赔偿责任。
3、劳动者如果跟用人单位之间签有服务期协议的,原则上劳动合同是要履行至服务期结束为止,但劳动者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4、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我到底要不要离职?
你的情况,可能和你的心态和职业能力没有能够跟上公司发展有关系,以前公司打拼和初创时,需要的是团结一心,相互帮助,有苦再一起说说,挣多少大家可以都分分,比较好处理。
但是,随公司发展,公司的压力也会增加,不然就会开始衰退,因此老板的压力也会更大一些,对能帮助自己人才需求也会更加高一些,如果你没能成长到老板期望的那样,或许会因为压力开始对你不满,这是正常的。
如果你在外面没有更好的机会,我是比较建议你留下来,勇敢的面对自己现在的职场困境,不要和老板负起离职,而是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后再说。
给老板打电话辞职,说我想辞职,还是我要辞职?
如果你工作的不开心,也不喜欢这份工作,还有个人不得不离开的原因
你就要跟老板说,你要辞职,而不是想,想代表着你还在犹豫
你这种情况是心里善良,觉得不好意思
但是这是工作,不能存在这种心理,职场不是慈善
如果老板有好的人选,你再怎么好,他也会炒掉你
我在企业工作满20年,现在想不做了,是辞职好还是离职好?
辞职和离职,是一个概念,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走用辞职还是离职
要辞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资料扩展:
离职,是一个词语,有两种意思:一指暂时离开岗位,二指离开工作岗位,不再回来。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辞职,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两种。其一指辞去官职。 其二泛指辞去职务。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离职的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个性特征,如个性、控制力、 自信力;二是职业特征,如职务、技术水平、 专业化、年龄;三是生活特征, 如婚姻、家庭、生活条件等。辞职的原因大多于薪资挂钩,对工作的不满意度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