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告版面和细节的引人注目的呈现中,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最初的“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如此细致和广泛,以至于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讨论;而人们的“像过节一样”的场景是那么的温暖和沸腾。
15 1954年6月《解放日报》第一版
*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会议由*主席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通过前,出席会议的有李、宋庆龄、张澜、黄炎培、马叙伦、乌兰夫、何香凝、陈叔同、塞皮丁、程潜、傅、张伯钧、张治中、胡耀邦、李四光、陈。发言者一致表示支持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经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群众讨论宪法草案,向群众广泛说明宪法草案的内容,动员群众积极提出自己对修改宪法草案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应当继续工作,收集人民的意见,进行研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会议之前完成宪法草案的修改,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宪法草案的报告。
上有四个版本。在头版之后,第二版和第三版是宪法草案的全文。第四版还有一张《解放日报》编辑部署名的《小启》:“今天的稿件人多势众,文章《老交通》的续集将改日出版。”(作家峻青的这篇文章13日发表时,预计15日继续)
宪法草案公布后的第二天,《解放日报》的头版就出现了一个现场特写,文笔生动,细节满满,署名“我们的记者”,标题就两个字“好消息”。开头用诗意的语言写道:“阳光赶走了细雨,黄浦江上空出现了鱼鳞云……”结尾写道:“原来不是放假。
好消息
我们的记者
阳光驱散了细雨,黄浦江上空出现了一片鱼鳞般的彩霞。这里是早晨。
在外滩渡江码头和静安寺站,这些一直是卖报人最活跃的地方。昨天,突然,我听不到卖报人的喊叫声。原来卖报纸的人刚从邮局拿走报纸,就被抢走了。上海邮政总局自日内瓦会议开幕以来设立的报纸零售办公室昨天临时增加了两名售货员,销售量比平时增加了24倍。而静安寺、长寿路等订户争相投递报纸的邮局,也在不停地响着。人们欢迎昨天的报纸,也就是说,他们欢迎宪法草案的公布。铁匠陈文仁骑自行车去北站,买不到报纸。他冲到虹口三角,报纸卖完了。最后他赶到邮政总局,一下子买了两份,一份给自己,一份寄给家乡。
当报纸到达那里时,挤满了人。在工厂、学校、公共汽车和街道上,每份报纸都吸引着一大群人。起初,有些人仍然想买某份报纸,但后来,他们不在乎了。青年学生买了《劳动报》,老年人也买了《青年报》。不管怎样,今天的报纸都刊登了每个人都想看的重要新闻。
报纸一到复旦大学阅览室门口,就被在这里等了很久还没来得及登记的同学抢走了。“宪法草案已经公布”的消息似乎长出了翅膀,迅速传遍了校园和教室。年轻的学生几乎高兴得跳了起来。老周古城教授今天特别兴奋。解放前,他只是在座谈会上说“让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然后一个特务追上了逮捕“犯人”的车。那时候,他只能看着爱人和孩子对着他哭。今天,宪法草案明确规定了许多人的自由和权利,并把它们交给人民讨论。怎么能不让他们兴奋呢?
在报纸论坛上,全国劳动模范张晓梅、上海市劳动模范向凤岐、杨兰花看到宪法草案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工人阶级领导。此外,还规定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劳动者有休息和工作的权利.非常开心。他们说:我们的地位提高了,要肩负的担子也加重了。我们必须学习我们的技能,带头完成社会主义建设。
all>在上海车站的候车室里。旅客们和往日一样排好队伍,不同的是昨天几乎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份报纸,是那么的整齐,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乐团的合唱队一样。快到十点零五分的时候,有一个农民模样的中年男人急冲冲地赶了来。刚进候车室,看到那么多的人在看报,又看到有的报上印着大红字,他愣住了,用着惊奇的目光向四周看了一会,拉拉坐在矮椅上的一位战士说:“同志,今天有什么大喜事啦,请你念一些给我听听好吗?”战士点点头,让他也坐下来,就开始讲给他听。直到车站上的广播员喊着:“二百零四次开往南京方面去的车子,十点十七分马上就要开车了。”他俩才连忙站起来,匆匆上车。
本来,不是什么节日,但是上海人民却像过节一样的度过了昨天。
版面上,还有一份上海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成立的委员名单,主任为陈毅,委员为巴金、陈望道等39人。
就此起,从6月到9月,长达三个月里,报道持续不断。
直到9月21日,《解放日报》头版再次出现:宪法草案公布那天的同样版式与红色大字标题。
版面报道留下现场细节:
“执行主席根据计票人和监票人的报告,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决的结果:投票数共一千一百九十七张,同意票一千一百九十七张。这时,全场欢腾,全体起立,为这个伟大的文献的诞生而热烈欢呼,暴风雨般的鼓掌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万岁’、‘中国*万岁’、‘万岁’的欢呼声持续了五分钟。
“接着,执行主席根据投票表决的结果郑重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通过。’全场再次起立,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经久不息。
“至此,会议胜利完成它的首要任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历史性的时刻:1954年9月15日—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为副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
明日请看百年百版221955-1956·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明确新的奋斗目标
栏目主编:陈抒怡 文字编辑:郭泉真
来源:作者:郭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