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基础埋置深度的因素主要有五点:第一,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第二,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第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第四,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第五,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基础埋置深度一般是指基础底面到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简称基础埋深。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型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基础埋置深度的确定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施工工期和建筑物造价影响很大。
因此,合理确定基础埋置深度是基础设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大量中小型建筑物一般都采用浅埋基础。但考虑到基础的稳定性、基础大放脚的要求、动植物活动的影响、耕土层的厚度以及习惯做法等因素,基础埋深一般不宜小于0.5m,且基础顶面宜低于室外设计地面0.1m,还要考虑便于建筑物周围排水沟的设置。对于岩石地基,则可不受此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在冻胀、强冻胀以及特强冻胀的地基上,应当采取措施来防止基础冻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