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使人进步

注册/登录|最近发布|今日推荐

主页 知识园地文化教育科技生活校园读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

该不该还?16岁的小王向邻居小张借1000元去买东西,但后来钱丢

发布时间:2023-08-12 11:55责任编辑:郭先生关键词:后来,邻居
如果小王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有工作可以自食其力,则应当他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不是以上情况的,其父母就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了。
但出借人如果明知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把这数额较大的款项借给他,也应当自负相应的后果责任。即如果小王的家长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出借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小王借钱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出借人应当承担责任。

知识推荐

悠然学习网——谨慎和勤奋带来好运,一起学习更多文化知识。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355@163.com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 闽ICP备2023007808号-1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Copyright 2023 www.yopop.cn All Rights Reserved